关于转发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六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潘忠芹发布时间:2019-04-28浏览次数:872

各院(室、中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十六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83号),现就我校开展江苏省第十六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类别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的范围为在我校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承担项目研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和人才团队。

(一)重点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重点行业包括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建筑、农业、教育、医药、卫生等7个行业领域。

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10个产业领域。

(二)选拔类别

“六大人才高峰”包含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两个类别。

1.高层次人才。选拔范围为重点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根据项目在国际国内范围内具有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性、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申报人及成员培养潜力等评价要素,评审确定ABC三个层次类别。

2.创新人才团队。 选拔范围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二、申报选拔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申报单位重视人才工作,具有人才群体优势,并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人才梯队;具有人才培养实施规划,具备相应的人才匹配资金,申报人选为本单位重点人才培养对象;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

同一学院申报相同学科(一级学科)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3个。

2.申报项目应是在行业(产业)领域内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成果易于转化、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项目,入选资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2/3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省外、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的项目,应与省内的合作单位签订期限不低于项目实施周期的工作、服务或项目合作协议。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不再列入“六大人才高峰”资助范围。

3.申报人及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每个项目负责人、团队带头人和参与项目成员不能兼报或多报高层次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不能通过不同地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时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过“六大人才高峰”资助计划,培养周期已满,目前已结项人员,如申报新的应用性、创新性项目的,经所在市或省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特别优秀的,可再按规定程序再申报一次高层次人才项目或创新人才团队项目。尚未办理结项的,须提交原资助项目结项申请和相关成果材料,经所在市或省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后,随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二)分类条件

1.高层次人才项目: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应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11日后出生),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6911日后出生)。

2.创新人才团队项目:

1)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11日后出生)。从事过国际、国内有影响的重大研究项目,取得同行公认创新性成果,拥有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可放宽至55周岁(196411日后出生)。

2)团队成员应有长期合作关系和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并在培养周期内保持稳定。

3)申报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技术路线,具备突破关键技术、前沿学术问题的创新能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能产生创新成果。

(三)优先资助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创新人才团队带头人为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国家千人计划(含青年千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科院百人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江苏省“333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等国家和省部级重要人才工程入选者;

2.高层次人才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带头人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

3.申报单位为省“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各地重大产业发展新平台和载体”所属单位的;

4.高层次人才项目负责人或创新人才团队带头人为35周岁以下(198411日后出生)的优秀青年人才。

三、申报要求

第一阶段: 55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袋(一式一份)和汇总表(包括电子版)报送至人才工作科(6号楼22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详见《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同一学院推荐申报相同学科(一级学科)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项目总数一般不超过3个并排序。

 

第二阶段:待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公示后,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时间和网上申报方式另行通知。

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完整。对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

 

联系电话:85012806 ,联系邮箱:rck@ntu.edu.cn

 

附件: 1.材料袋封面

  2.申报材料清单

  3.《“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申报表》

  4.《“六大人才高峰”创新人才团队选拔培养申报表》

  5.《“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和创新人才团队选拔培养申报汇总表》

     6.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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