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第四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1-16浏览次数:632

各学院(系、室、所):

根据市人才办《关于做好第四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的通知》(通委人才办﹝201812号)及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南通市第四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评选工作的补充说明》,现就做好我校第四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我校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应用3年以上,取得杰出成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业绩特别突出且在本校工作1年以上的引进人才,也可申报推荐。

二、推荐指标

我校推荐指标为4名。

三、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奋斗、奉献”精神,积极献身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具有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研究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严谨,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为本市行业领军人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拼搏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和高尚的科学道德风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二)在工作中不畏艰难,求实创新,创造了突出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在科研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潜心本职工作,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社会影响力,为业内所公认。

(三)推荐对象不受年龄和学历、职称限制,已被评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市“科技兴市”功臣、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的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四、推荐程序

(一)组织申报。申请人对照选拔条件,准备相关材料,交所在二级单位汇总、初审。各二级单位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后报学校人事处。

(二)材料审核。学校组织人员对二级单位推荐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学校评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议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向市委教育工委推荐的人员名单。

(四)整理材料上报。

五、有关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填写报送工作。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报书与附件材料。《南通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书》(附件2)一式2份、附件材料1份(按人员分别装袋,材料袋封面见附件3;附件材料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用白色卡纸胶装并标注目录和页码。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的证明等。

(二)《南通市第四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一式2份,同时发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至邮箱rck@ntu.edu.cn

请各二级单位于117日前统一将推荐人选材料报人事处人才工作科(主校区6号楼221室),逾期不受理。联系人:凌利峰,联系电话:85012806

附件:

附件1:南通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评选试行办法.doc


附件2:南通市第四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书.docx


附件3:南通市第四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装袋封面.docx


附件4:南通市第四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docx


人事处

2019115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在1月17日上午10:00前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本交至学院办公室,附件严格按照要求来进行准备,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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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6日